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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损伤瘢痕——新标准的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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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劲松;

【机构】 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

【摘要】 <正>面部的范围是指前额发际下,两耳屏前与下颌下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腮腺咬肌部。发际线是面部到发根问的界限,少数秃顶者发际线是无法判别的,以发际线、眉线、鼻底线三条线问等距作为发际线的参考标准。损伤后面部可形成条状创口或者遗留条状瘢痕、块状瘢痕、细小瘢痕、色素异常等,也可因损伤导致面部五官的损伤变形、面

  • 【会议录名称】 法医临床学专业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八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 【会议名称】法医临床学专业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八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会议时间】2015-08-20
  • 【会议地点】中国广东珠海
  • 【分类号】D919.4
  • 【主办单位】中国法医学会法医临床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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