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方立新; 姚利红;
【机构】 浙江大学法学院;
【摘要】 <正>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起源于罗马法时期,是西方法学开创的传统法律分类,也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律制度基本的、首要的分类。"公法"是以维护社会整体的普遍利益为目的而经常并典型性地运用国家公权力来推动其具体运作的法律,以保护国家利益为基本价值取向,同时也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