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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董必武对我国民事程序法制建设的重大贡献
【作者】
杨荣馨;
薛永慧;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摘要】 <正>董必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早年留学日本,专攻法学,对法学有渊博的知识。回国后即开办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职业,后来投身革命事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很深的造诣。建国后,长期从事政法工作,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新中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缔造者,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理论的奠基人。董必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国家观、法律更多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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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0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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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D9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