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继军;
【机构】 山西大学法学院;
【摘要】 <正>孟德斯鸠曾经说过,用法律去阐明历史,用历史阐明法律。可见,法律与历史,在某种程度上,正如一对孪生子那样密不可分。回顾半个世纪以来新中国的宪政发展历程,必然离不开那一段不平凡的历史。董必武作为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同时作为新中国法制事业的奠基者,亲历了宪政在中国的曲折发展。因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