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庄汉;
【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 <正>董必武早年东渡扶桑研修法科,建国后长期从事政权和法制建设的领导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内早期惟一受过正规法学教育、具有丰厚法律素养的国家领导人。他对古今中外的政治法律思想进行了广博的研究,并针对新中国的现实问题,提出了许多关于社会主义国家法制建设的思想和观点。他的许多观点被后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证明是正确的,至今在通向依法治国之路上,仍发挥着重大的作用。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