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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安评中地震活动性分析的统计分区
【机构】 上海市地震局;
【摘要】 <正>国家标准《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 1774-2005)规定:应先划分地震带,确定其地震活动性参数, 再在其中划分潜在震源区;并将其各震级档的发生率分配给各潜在震源。按照上述规定,一个简单工程的安评也需要研究地震带大范围的地震活动性和地震地质,因为不把握地震带全部,就无法确定工程邻近区域可以分得的各震级档发生率的相对份额。本文将指出上述做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安评中统计区域的选择建议。
- 【会议录名称】 中国地震学会第11次学术大会论文摘要集
- 【会议名称】中国地震学会第11次学术大会
- 【会议时间】2006-10
- 【会议地点】中国云南大理
- 【分类号】P315.5
- 【主办单位】中国地震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