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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眼损伤后眼球摘除损伤程度鉴定探讨
【机构】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通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摘要】 <正>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规定“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构成重伤。实践中对伤前盲眼损伤后眼球摘除损伤程度鉴定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不管损伤眼是盲眼还是正常眼,只要伤后眼球摘除,无论是否安装义眼,都应评定为重伤;第二种意见认为,伤前盲眼已丧失视觉功能,眼球的存在,只是起到保持容貌的完整和端正的作用,其被损伤后眼球摘除并安装义眼而容貌无明显丑陋者,应综合评定为轻伤。作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是:①对于“一侧眼球缺失”这一条款,假如不考虑伤前盲眼视觉功能已
- 【会议录名称】 全国第七次法医学术交流会论文摘要集
- 【会议名称】全国第七次法医学术交流会
- 【会议时间】2004-12
- 【会议地点】中国长沙
- 【分类号】D919.4
- 【主办单位】中国法医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