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曾胜;
【机构】 浙江传媒学院文学院;
【摘要】 以类型电影为代表,大数据使电影的制作、传播与接收过程不再分隔对立,电影的各种元素共同构成一个相互作用、彼此交融的"现象场",制作者和受众重合而构成一种交互主体性关系,电影世界成为一个融媒体生存空间,电影作品具有复调文本的特性。大数据电影带给受众一种交互式审美体验。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