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希慧; 董文辉;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摘要】 我国现行刑法第398条规定的泄露国家秘密犯罪存在的立法缺陷引发我国刑法理论界对其罪名、犯罪主体的争议。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主观方面和法定刑也有待完善。对该犯罪的立法完善应以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为中心变并合立法模式为分立立法模式,并配置轻重不同的法定刑,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