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田梅; 周新国;
【机构】 滨州学院政法系; 山东大学;
【摘要】 从犯罪构成体系实现过程和要件结构来看,除了实体性以外,我们更应注意到其所必须具备的程序性。通过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分析发现:犯罪构成依靠刑事诉讼实现,而犯罪构成决定刑事诉讼结构,因此具备外部程序性;同时犯罪构成本身包括实体性要素和程序性要素,所以具备内部程序性。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