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本;
【机构】 黑龙江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处;
【摘要】 现行的司法鉴定人负责制,无论从司法鉴定程序、社会传统理念、司法鉴定文书出具方式、司法鉴定人的责任能力和执业保障制度、现行相关法律和规章等各方面,都是行不通的,应予改革。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