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周标龙; 肖松平;
【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经济与法律系;
【摘要】 我国法学案例教学与英美法系判例教学在教学目的和教学方法上具有明显的区别。我国法学教学应以讲授式教学为主,以案例教学为辅。我国法学案例教学有例证法和案例讨论法两种教学方法,它们具有不同的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