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杜国胜;
【机构】 韶关学院法学院;
【摘要】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变迁折射出隐藏在其深层次中法理:意思自治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石;相较于公正价值,效益价值是商事当事人首选;立法和司法应重于当事人提交仲裁的真意,而不能过于强调真意的表示形式。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