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何辉利; 董晓楠;
【机构】 河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河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摘要】 对犯罪构成要件应分为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在司法层面,犯罪客体不是成立犯罪必备的要件,犯罪的主观方面也不是成立犯罪的共同要件;而在立法层面,强调主观方面是一个重大的价值理念。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