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维东; 刘建国;
【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北京100088; 北京100088;
【摘要】 北京市1959年至2006年期间发生的放射事故,存在管理不善、违反规定或操作规程、缺少有关知识、操作失误、领导失职等直接原因。为吸取经验教训,减少和杜绝放射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放射性物品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国放射安全防护管理水平,确保首都的安全稳定。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