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马登科; 陈幸欢;
【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400031; 重庆400031;
【摘要】 司法的一贯性是检验个案裁判是否正当的一个重要标准,即相同的案件相同的处理方式。对于大前提的选择和事实的证明是法律推理的中心环节,在具体案件中法官对此如何抉择是法学方法论中的主要内容。从法律推理的视角来看,只要允许法官自由心证,法官裁判的恣意在一定程度上就不可避免,司法一贯性的追求也就存在困境。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