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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门诊退药问题
【摘要】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中明确规定,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由于现在的医患关系紧张,医院惧怕医患纠纷,因此尽管文件规定不能退药,但各地医院并没有完全执行。不少医院为了避免纠纷,在可能的情况下都会满足患者的要求。因此,医院退药的现象仍然不少。这个敏感的问题,经常困扰着处于医院第一线的门诊部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到底哪些情况可以退药,哪些情况不能退药呢?笔者结合实际工作中的体会,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1坚持不退药是为了保护患者药品一旦到了患者手中,医院的药剂师就失去了对其质量的有效管理。国家从法律上规定不准退药无可非议,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规定完全正
- 【文献出处】 广西医学 ,Guangxi Medical Journal , 编辑部邮箱 ,2007年05期
- 【分类号】R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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