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邢俊霞; 李俊;
【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60; 湖北·武汉430060;
【摘要】 当代社会,跨界环境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原有的解决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原则,显然不适合跨界环境侵权这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因此,应突破传统的和已有的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原则,把保护弱者利益原则和政府利益分析方法作为跨界环境侵权法律适用的原则,在解决侵权问题的同时,保护弱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的安全。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