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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税淡出后的农村税制变迁路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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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彦彬

【机构】 山东工商学院经济学院 264005

【摘要】 在全国范围内免征农业税,实际上是国民财富的二次分配,也是调整农村税收关系的重要一步。那么取消农税以后,如何重建农村新型的税收分配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对两种观点的简评一种观点认为取消农业税以后,对农村不再征收其他税收。但是,中国农村地域辽阔,农村人口超过7亿5千万,占全国总人口的64%左右。而且不同地区农业发展很不平衡,不同农户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很大,依照税收公平原则,农村的高收入者也应该成为现实的纳税人。所以,农村不应该永久性成为无税区,农业也不可能永久性成为无税产业。另一种观点主张取消农业税之后,实行城乡统一的税制,一步到位。统一城乡税制是将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向农村延伸。然而

  • 【文献出处】 农业经济 ,Agricultural Economy , 编辑部邮箱 ,2006年02期
  • 【分类号】F812.42
  • 【被引频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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