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韦加速;
【机构】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法政系 江苏南京210000;
【摘要】 本文通过犯罪客体理论论证:安乐死行为构成犯罪,但不应定故意杀人罪,而应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另立新的罪名来给它定罪。这样可以防止司法权的滥用,并体现立法的预见性。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