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管建强;
【机构】 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
【摘要】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刑法有关腐败犯罪主体的规定存在差异。我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的定义与公约中公职人员的定义相比较更是南辕北辙。本文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反腐败公约在我国的实施,更有效地打击腐败犯罪,完善我国国内法中有关腐败犯罪主体的立法。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