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立今;
【机构】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 社会结构的失衡是社会弱势群体产生的宏观社会原因,而社会转型时期的利益分配不公是社会弱势群体产生的根本原因。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有效地实现对弱势群体的权利维护,要重新审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增强弱势群体的权利意识和正确的民主意识,积极探索正确解决弱势群体利益问题的科学途径,拓宽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渠道。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