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罗开卷;
【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要】 “犯罪分子”称谓系政治术语,而非法律术语。将犯罪人或罪犯称为“犯罪分子”,不仅影响法律用语的规范和统一,而且易生歧义。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称为“犯罪分子”,违反无罪推定原则,不利于犯罪人人权保障。改“犯罪分子”称谓为“犯罪人”或者“罪犯”,甚至为“受刑人”,是法治文明的呼唤。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