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安异; 毛卉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室综合处;
【机构】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讲师; 法学博士; 副处长; 法学博士;
【摘要】 我国刑法分则中存在的复杂罪过对总则中关于故意、过失之规定构成了挑战。文章系统地梳理了我国理论上解决此问题的不同观点,如客观超过要素说、复合罪过说、复杂罪过说等等,这些学说因无有力的理论支撑而难以让人信服。本文以机能的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二元论为立足点,提出:在出现复杂罪过的情况下应考虑机能性选择,分别以行为无价值或结果无价值为标准来认定复杂罪过。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