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徐邦友;
【机构】 浙江行政学院 浙江杭州310012;
【摘要】 传统中国在规范公共权力上选择“内圣”路径,注重从内因改变上下功夫,其主要路径安排有三:一是掌权者的内在德性;二是神秘莫测的“天”;三是道义(理)。之所以步入此类路径,与传统中国对人性和权力的独特认识有关。传统中国规范公权的路径安排具有不可克服的内在缺陷。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