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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混合行为的表现、危害及根源
【摘要】 <正> 混同行为就是经营者采用假冒或者仿冒之类的不正当手段,使其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混同,而导致或者足以(可能)导致购买者误认的行为。换言之,就是行为人通过使用与他人商品相同或相似的表征或标示,使人将其商品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行为。一、混同行为的表现形式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列举了混同行为的三种表现形式,即商品主体混同、营业主体混同和商品质量混同,但随着经济生活不断发生的变化,混同行为的表现形式呈现出多样化,出现了域名与商标的混同、广告语的混同等其他表现形式。
- 【文献出处】 山西政报 , 编辑部邮箱 ,2004年14期
- 【分类号】D9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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