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宋海洋;
【机构】 西安交通大学;
【摘要】 社会捐赠是以特定人为受益人的捐赠行为 ,其有别于受益人为不特定人的公益捐赠 ,因而无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捐赠中因为捐赠事项不存在或消灭都可能出现捐赠剩余 ,对这一问题目前国内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因此 ,对社会捐赠剩余的归属必须从法律上加以分析和定性 ,以对社会捐赠剩余的处置提供法律依据。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