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莉萍;
【机构】 福建省商业专科学校 福建福州350000;
【摘要】 通过对中西立法关于紧急避险法益保护的对比,指出紧急避险保护的法益包括个人法益、国家法益与社会法益,但以个人法益为主,同时对法益保护的顺序应做客观的理性的评判,才能体现刑法的谦抑性与人性化。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