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邓保同; 曹海晶;
【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武汉 430079; 湖北武汉 430079;
【摘要】 行政垄断对市场经济机制的破坏作用日益严重,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于对行政垄断的法律性质的认识不足,立法不完善。行政垄断属于违法行政行为。若要有效禁止行政垄断,必须完善现有的行政法律责任制度体系,并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构建反垄断公诉制度。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