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闫康; 丁秀英;
【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摘要】 我国已具备创建和发展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其投资选择应以非上市房地产企业和实物房地产为主 ,并适当地进行房地产证券投资及其他与房地产有关的融资业务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