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胡也;
【机构】 宜宾学院政法系 四川宜宾 644000;
【摘要】 本文指出青年马克思对私有制、私有财产的态度的一个重大转变,即从1844《手稿》的“积极的扬弃”到1847《宣言》的“消灭”。分析原因有两点,一是马克思的理论研究工作的进展,唯物史观的发现;一是马克思积极参加当时西欧的工人运动,并积极批判工人运动中的错误思潮。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