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郭红欣;
【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所 硕士研究生;
【摘要】 本文以李爱年教授发表于《法学评论》2 0 0 2年第三期的《环境保护法不能直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一文为商榷对象 ,探讨环境保护法能否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论证了环境法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