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向景;
【机构】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上海200083;
【摘要】 本文认为把避税行为认定为有效或无效的传统观点是私人权力本位至上和国家权力本位至上在法律上的体现 ,也是由谁来承担法律和经济生活中的不确定性风险问题在法律上的表现。根据社会权力本位和税收法规以及反避税实务 ,笔者认为应把避税行为认定为可撤销性法律行为才与现实相符 ,也才能具有理论上的解释力。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