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其巨;
【机构】 安徽中医学院社教部!安徽合肥230031;
【摘要】 我国现行担保法中关于抵押、质押和留置三种担保形式的规定 ,共同构成了我国现行物权担保制度的核心。然而 ,在实践过程中 ,我们发现现行物权担保制度本身存在一些矛盾和漏洞 ,有损于其功能的发挥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