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黄贤宏;
【机构】 宁波大学法律系;
【摘要】 行政相对人是行政法学的基本范畴。现行的行政相对人的评判标准是基于管理 论思想而形成的,以平衡理论确立相对人评判标准,这个评判标准是行政行为的 对应性和行政行为利益的关联性。行政相对人的范围有抽象相对人与具体相对 人、内部相对人与外部相对人、直接相对人与间接相对人等。提出了充分重视行 政相对人诉权保护,以实行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的权利义务的平衡。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