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丁兆军;
【机构】 上海财经大学;
【摘要】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固定资产》第56段中指出:“一项或同一类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应定期地加以检查,以估计可收回的金额是否已降到帐面价值之下。如果下降已经发生,则帐面价值应减计至可收回金额。”这一规定主要是基于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不应超过其潜在经济价值的...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