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邦友;
【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 本文在分析刑法学界现有单位犯罪定义的成果基础上,评说各种单位犯罪定义。本文作者认为,单位犯罪是指单位的从业人员或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范围内为了单位的利益而实施刑法规定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从而将单位犯罪与以单位为幌子实为个人谋利益的个人犯罪划清了界限,并将单位犯罪与非法组织实施的共同犯罪与组织犯罪划清了界限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