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吴福生;
【机构】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研究员;
【摘要】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0条规定: “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供条件和便利。”这是用法律的形式对从业人员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作出的基本规范,也是对发展职工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