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树楷; 蓝寿梅; 王世彪;
【机构】 甘肃省中医院; 甘肃省中医院;
【摘要】 <正> 六腑以通为用,故腑证多以通立法,然“此通字,勿执攻下之谓”。正如高士宗在《素问直解》所言:“但通之之法,各有不同,调气以和血,调血以和气,通也;下逆者使之上升,中结者使之旁达,亦通也;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