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廷模;
【机构】 成都中医学院;
【摘要】 <正> “相恶”为中药配伍关系之一,首见于《神农本草经》,云“合和时……勿用相恶相反者”,被视为配伍禁忌。后世认为两种相恶的药物合用,能相互牵制而使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药效。即《本草纲目·神农本经名例》所谓“相恶者,夺我之能也”之意。由于目前各种《中药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