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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流转机制现状及问题探讨
【摘要】 <正> 山林流转机制实际上是山林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延伸和发展,中心环节就是转换经营机制,明晰产权关系。在山林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实现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使之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据调查,1993年以来,淳安县集体山林流转经营总面积为8.53万hm~2,占集体山林总面积的28.5%,其中用材林占集体用材林37.9%;经济林占集体
- 【文献出处】 林业与社会 ,Forestry and Society , 编辑部邮箱 ,1998年05期
- 【分类号】F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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