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梓太;
【机构】 南京大学;
【摘要】 实践中存在将“限期治理”作为行政处罚手段加以运用的现象.从行政处罚的一般特征、“限期治理”立法意图、行政行为法理、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消长等方面分析,就能明了“限期治理”乃是有权管辖的人民政府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正确认识“限期治理” 的性质,才能克服错误运用“限期治理” 的倾向.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