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文献

立法先行:电力改革立法的国际视角

  • 推荐 CAJ下载
  • PDF下载
  • 不支持迅雷等下载工具,请取消加速工具后下载。

【摘要】 “十五”期间,我国实施了电力体制改革,而电力立法的相对滞后使得现行电力法律法规已不适应电力工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深化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促进电力工业协调快速发展,都需要坚持立法先行原则,依法推进改革和发展。在已经实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国家中,其电力立法可分为英美法系国家(英国、澳大利亚、美国、印度、阿根廷等)和大陆法系国家(法国、挪威、日本、西班牙、韩国等)。这两大法系国家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立法,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对我们开阔视野,坚持立法先行,依法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有着重要的参考借鉴作用。明确改革目标,通过立法确立改革方案,依法改革与监管首先,要明确并围绕改革目标进行立法。根据国外电力立

  • 【文献出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China Power Enterprise Management , 编辑部邮箱 ,2007年01期
  • 【分类号】D922.29
  • 【被引频次】1
  • 【下载频次】148
节点文献中: 

本文链接的文献网络图示:

本文的引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