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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医师的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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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跃铭

【机构】 广东医学院社科部 东莞523808

【摘要】 医师的说明义务是指医师对患者详细说明病情,并就应做的检查、治疗方法以及伴随治疗的危险提供充分的信息;患者在充分理解后做出承诺,在没有受到医疗强制的自由立场下,选择检查和治疗方法,医师应据此同意进行医疗行为。医师的说明义务包括不可缺少的2部分:一是说明原则;二是同意原则。医师履行说明义务是患者自我决定权的基础。现代医疗技术的高度发展,医疗科技的内容特别复杂,如果没有医师对医疗行为的详加说明,一般患者无法了解其利害关系,也就无法就医疗行为的实施与否做出充分而有效的考虑。因此,尊重患者自主权,必须以医师履行说明义务为基础。同时,如果医师能提供充分的说明,也能减少患者对医师的误解,防止医师与患者的争端

  • 【文献出处】 医学与社会 ,Medicine and Society , 编辑部邮箱 ,2007年02期
  • 【分类号】R-052
  • 【被引频次】10
  • 【下载频次】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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