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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新维思考——以私营企业主入党为契机
【摘要】 党的"七一讲话"和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到,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各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都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可以作为申请入党的对象。由此,很多人怀疑中国共产党还能体现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吗?如何更好地体现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呢?对此,文章认为要体现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最根本的就是从党的先进性建设入手,只要体现了党的先进性,就能更好地体现党的阶级性质。
- 【文献出处】 沿海企业与科技 ,Coastal Enterprises and Science & Technology , 编辑部邮箱 ,2007年07期
- 【分类号】D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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