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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研究
【摘要】 行政复议活动在行政过程中的定位是附随性的,行政复议功能不是行政机关被设立的原始目的。因此,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应当仅仅限于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对于抽象行政行为不服时只能提起司法审查诉讼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 【文献出处】 商业时代 ,Commercial Times , 编辑部邮箱 ,2007年13期
- 【分类号】D922.1
- 【被引频次】5
- 【下载频次】551
【摘要】 行政复议活动在行政过程中的定位是附随性的,行政复议功能不是行政机关被设立的原始目的。因此,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应当仅仅限于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对于抽象行政行为不服时只能提起司法审查诉讼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