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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兽药管理法的演变
【摘要】 <正>美国的兽药管理法最早源于美国1906年提出的食品和药品法,到1938年正式命名为《联邦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法》(Federal Food,Drug,and Cosmetic Act,简称FFDCA)。当时,此法案在兽药和人药上没有明显的区别,二者统一于整个药品的管理范畴。之后,随着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制度和相应法规的不断发展与完善,美国逐渐对食品和药品实行更详细的划分
【基金】 农业部专项(2004~2006)
- 【文献出处】 黑龙江畜牧兽医 ,Heilongjiang Animal Science and Veterinary Medicine , 编辑部邮箱 ,2007年03期
- 【分类号】S851.66
- 【被引频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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