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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组织体系研究
【摘要】 医疗服务涉及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早在商周时代就开始设置国家级的专门机构负责医疗管理工作。1900年,清政府在天津都统衙门附设卫生局,管辖地方医疗卫生工作,成为我国设立地方卫生行政组织的开端。辛亥革命后,国民政府公布《全国卫生行政系统大纲》,规定省设立卫生处,市县设卫生局,具有医疗监督管理职能的卫生行政体系开始形成。1公立医疗机构监管组织体系的构成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医疗机械监督管理组织体系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49年11月1日,国家卫生部正式成立,主管全国卫生行政工作。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至地区(市)、县各级政府也相继成立了卫生厅、局、科等卫生行政管理机构。随着我国卫生事业的不断
【基金】 卫生部科教司基金项目
- 【文献出处】 医学与社会 ,Medicine and Society , 编辑部邮箱 ,2006年09期
- 【分类号】R197.2
- 【被引频次】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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