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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索债行为的刑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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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世琪刘爽牛增辉

【机构】 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

【摘要】 所谓非法索债行为是指行为人为索取债务不采取正当合法的程序而是采取不正当途径索取债务的行为。非法索取债务的行为具有特定性、暴力性、多样性。特定性是指这类犯罪因债务纠纷而引发,犯罪的对象是针对债权债务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债务人而发生。暴力性是指行为人在索债的过程中大多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在精神上、肉体上摧残债务人或其近亲属,迫使债务人就范。多样性是指行为人为索取债务采取多种手段、触犯多部法律、多个法条。为索取债务而采取的非法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威胁、恐吓他人,非法扣押、拘禁他人,非法扣押他人财物,打砸抢等。就债务而言,有合法债务与非法债务之分。非法之债又分这几种情形:赌债、高利贷等明显不符合法律

  • 【分类号】D924
  • 【被引频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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