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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依据责任认定书索赔的行为如何定性
【摘要】 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汽车越来越多地进入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在各类交通事故中,因“并线”造成车辆碰撞、刮蹭的,按“并线让直行”原则,“并线”车应负全责,但由此也引发了一些本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并线”司机的经济损失,也带来了司法实践的困惑。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与本刊结合典型案例,邀请相关领域内的专家、学者,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依据责任认定书索要赔偿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 【文献出处】 人民检察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 编辑部邮箱 ,2006年21期
- 【分类号】D924.3
- 【被引频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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